你好,我是在所谓的内容IP(知识产权)行业工作了6年的版权经理。你可以叫我蛋。
你对游戏,动画,漫画,或者网剧,电影,乐高玩具感兴趣吗?
内容IP行业这两年沉寂了许多。概念刚刚兴起时,那种无分动漫游影,全内容行业都在热烈讨论,有潜力IP就大批量囤积的盛况,已经渐渐消退。
资本热度消退,监管环境收紧。好像环境变化使得内容IP行业少了一点魔力。但是我觉得,就在狂热消退,理性回归的现在这个时间点,反而能使得内容IP行业的逻辑更加的清晰和脚踏实地。
这篇文字是对内容IP行业的“一瞥”,也许能带你入一个门。

第一节:什么是内容IP产业?
内容业界的“IP”指的是知识产权(Intellectual Property)。海外华人圈有时候也会叫作“智慧财产权”。日本则是“知的財産権”。
广义的知识产权,应该要包含科技方面的种种发明和设计产权。但我们这里讨论的所谓IP,要更加范围窄小一些。仅仅只是在谈论存在于内容行业之中的知识产权。
内容是指小说,漫画,动画,游戏,电影,影视剧,这样的文娱内容产品。内容IP生意,是指运用公司保有的知识产权,从中获得利益的生意。这其中既包含了经由内容产品直接获得利润的生意,也包含了对内容IP进行二次利用并获得利润的生意。
举例来说如下:
- 直接由内容得利:在视频平台上经由视频会员付费取得收入。
- 二次利用得利:一部动画授权其角色形象制作了玩具,通过玩具取得了收入。
有时候甚至还可产生三次利用,例如:一部小说改编成了漫画,随后根据漫画的美术设定又衍生改编成动画。内容IP就像这样不断可以繁殖自身,借由受众和资本的力量,在不同的媒介用不同的形式复制和演化自我,扩大大众对内容IP的认知和认同。
这样的生意和在一起,就叫作“内容IP产业”。

以下章节内容,鄙人已收录到付费专栏《内容煮咖啡》当中(请不要打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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